养路票据造假 司机贪小失大本报记者 徐晓 通讯员 林加强 楼顺唐
山东籍驾驶员王某承包了一辆大货车,按征收标准每月须缴纳养路费5000元,可他在今年1月26日托人花3000元买了张2月份的假养路费票据后,一直用这张假票来应付稽征检查。可就在他庆幸2月份就将蒙混过去时,遇上了永康运政稽征执法人员。 运政稽查人员发现这张2006年2月份号码为“0372974”的安徽省公路养路费票据有疑后,马上去电当地查询,证实这张新版养路费票据是张假票,因而车辆当场被运政执法人员实施证据保全,予以查扣。 鉴于当事人王某违反了《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使用伪造养路费收讫标志,因而被永康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处以罚款5000元,并补缴2月份养路费5000元。 |